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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抵偿项目、规范
(一)医疗费
1、规定:治疗工伤需求价格满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代办规范;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能加入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需到签有代办协定的医疗公司治疗。
(二)住院伙食贴补费
1、规范:根据各统筹地方要求规范支付。
2、规定:住院一段时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规范:根据各统筹地方要求规范支付。
2、规定:医疗公司开出诊断证实,经办公司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方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痊愈治疗费
1、规范:治疗工伤需求价格满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代办规范;
2、规定:到签署代办协定的医疗公司进行工伤痊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佐器具费
1、规范:我国工伤辅佐器具项目和价格限额规范。
2、规定:工伤职工或是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论断、医疗诊断证实书与相关病历材料向外地的劳动才能鉴定公司办理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4、备注:协定辅佐器具配置公司应按照协议的配置项目与规范为工伤职工配置辅佐器具,超过了该规范的,不予支付。
(六)停业留薪
1、规范: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规定:停业留薪期一般不超越12个月;伤情严重或是现象非凡,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伸,但延伸不得超越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规范:停业留薪一段时间生存不可以自理须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规定:停业留薪一段时间生存不可以自理须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生存护理费
1、规范:根据生存齐全不可以自理、生存大一些不可以自理或是生存一些不可以自理3个不一样等级支付,其规范别离为统筹地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是30%。
2、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确认须生存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九)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规范:享用一次性伤残贴补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自己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自己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自己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自己工资;按月享用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75%。伤残津贴理论数额低于外地最低工资规范的,补足差额。
2、规定: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岁数并申请退休办事程序后,停发伤残津贴,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重新调配方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及生存价格变动等现象适时确立。
(十)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规范:(1)享用一次性伤残贴补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自己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自己工资;保存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自己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根据要求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条社会保险费。(2)经伤残职工自己提出能够和用人单位取消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六级伤残为30个月。
2、规定:保存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理论数额低于外地最低工资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备注:(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在上述规范根底上加发50%;(2)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取消或是终止劳动合并且;距法定退休岁数缺乏5年的,每减轻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岁数缺乏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全额的10%支付;到达法定退休岁数或是按要求申请了退休办事程序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
(十一)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规范:(1)享用一次性伤残贴补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自己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自己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自己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自己工资;(2)伤残职工按照法律和用人单位取消或终止劳动关系,以统筹地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7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2、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是职工自己提出取消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与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
3、备注:(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在上述规范根底上加发50%;(2)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取消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岁数缺乏5年的,每减轻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岁数缺乏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全额的10%支付;到达法定退休岁数或是按要求申请了退休办事程序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贴补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贴补金。
(十二)工亡待遇规范
1、规范:
(1)丧葬贴补金
规范:6个月的统筹地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一、按职工自己工资的肯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供给重点生存起源、无劳动才能的亲属。
第二、夫妻双方每月40%,别的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是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根底上加大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与不应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贴补金
第一、规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摆布款入的20倍。(2013年的上年度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摆布款入为24565元。)24565元*20倍=49130元。
第二、规定:第一、伤残职工停业留薪期内因工伤引起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用丧葬贴补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贴补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业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用丧葬贴补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3、备注:
第一、供养亲属规模
职工的夫妻双方、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面,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含遗腹子女;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资格
借助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给重点生存起源,并有下面所展示的情景之一:(一)齐全丢失劳动才能的;(二)工亡职工夫妻双方男已满6O周岁、女已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已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已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齐全丢失劳动才能,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齐全丢失劳动才能,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三、中止享用抚恤金待遇的情景
已满18周岁且未齐全丢失劳动才能的;
就业或从军的;
工亡职工夫妻双方再婚的;
被别人或组织收养的;
死亡的。
第四、落实是否满足被供养条件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用抚恤金待遇的条件,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资格核定。
(1)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根据统筹地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涨重新调配,统筹地方职工平均工资负上涨时不重新调配;
(2)被宣告死亡后再次产生的,当然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一次性工亡贴补金。
(十三)因工外出时产生事变或在抢险救灾中着落不明的待遇规范
1、规范:
(1)职工因工外出一段时间产生事变或是在抢险救灾中着落不明的,从事变产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存有难点的,能够预支一次性工亡贴补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要求解决。
工作中,平安是第一守则,无论是哪方,都不想产生工伤事变,特别是像以致劳动者工伤伤残这种事,它于己于他都是不利的。应当,有期间部分工伤事变是人为没办法管制的,当产生这种的事件时,双方就得就抵偿困惑进行解决,在伤残认定与抵偿方面,法律有有关的规范,如需帮忙,工伤也供给律师在线代办,欢迎您进行法律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