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询问】
一.合同的守约责任有哪些呢
第一百零七条当时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不满足商定的,当然承当持续履行、采取弥补损失措施或是抵偿损失等守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时人一方明白示意或是以本人的行为标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能够在履行限定时间届满在此前规定其承当守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时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是报酬的,对方能够规定其支付价款或是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时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是履行非金钱债务不满足商定的,对方能够规定履行,但有下面所展示的情景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是现实上不可以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迫履行或是履行价格过高;
(三)债权人在正当限定时间内未规定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品质不满足商定的,当然根据当时人的商定承当守约责任。对守约责任没能商定或是商定不明白,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要求仍不可以落实的,受侵害方按照标的的性质还有损失的大小,能够正当抉择规定对方承当修缮、改换、重作、退货、减轻价款或是报酬等守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时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担保法》商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算作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当然抵作价款或是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当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时人既商定守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守约时,对方能够抉择实用守约金或是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按照不可抗力的影响,一些或是全副罢黜责任,但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当时人迟延履行后产生不可抗力的,不可以罢黜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以预感、不可以防止并不可以克制的主观现象。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时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可以履行合同的,当然尽快通知对方,以减少或许给对方形成的损失,并当然在正当限定时间内供给证实。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时人一方守约后,对方当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充;没能采取适当措施以致损失扩充的,不得就扩充的损失规定抵偿。
当时人因避免损失扩充而支出的正当价格,由守约方承当。
第一百二十条当时人双方都违背合同的,当然各自承当相对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时人一方因第三人的起因形成守约的,当然向对方承当守约责任。当时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要求或是根据商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时人一方的守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财富权利的,受侵害方有权抉择按照本法规定其承当守约责任或是按照别的法律规定其承当侵权责任。
二.什么是守约责任
守约责任是违背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时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满足合同商定所应承当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守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要求。
看了上述材料,咱们知道了什么是守约责任,也对合约守约责任有哪些存在更多的深入认识。之上就是工伤编者为你整顿的有关材料,指盼能为你解答纳闷。假如您的困惑相当简单,工伤也供给在线律师为您代办,欢迎您前来询问。